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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波招聘来了,机关事业单位、国企…

发布时间:2018-02-19 09:40:33

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委托日照力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共180名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2月26日至2000年2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岗位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近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3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日照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院内(地址:东港区潍坊路100号)。
  联系电话:0633-3388866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士兵退役证、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领取准考证。每个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文职辅警岗位和勤务辅警岗位(二)报名不足的,空余名额划入勤务辅警岗位(一)。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提供本人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
  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工作基本知识等。(考试资料在报名时免费领取)。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岗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采用百分制计分。每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面试人员宣布。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人员未按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3、体能测试
  测试人员总成绩按由高到低1:1.2的比例范围进行测试。
  测试项目: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体能测评,按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要求和计分标准进行。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人员未按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政审、体检、毒检
  体能测评结束后,根据测试达标情况,以及考试总成绩等确定政审、体检、毒检人选。政审、体检、毒检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体检、毒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毒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三个月,由日照力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到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所聘人员工资待遇执行现阶段用工标准,辅警改革后按新的辅警待遇保障执行,详见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018年东港区新东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新东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东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司于2013年3月正式组建运营,由东港区政府授权,主要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的融资、投资、建设、管理、经营等工作,并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管理。为深入推进实施“人才兴区”战略,优化东港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结构,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为,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热爱城乡建设事业,品行好、善于学习、工作积极,开拓意识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高;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国内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其本科专业需与研究生专业为同一类;应届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2年2月2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2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符合招引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东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9:00—3月7日17:00(正月十一至正月二十)。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222.133.187.99:800/hr/students/index)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打印自动生成的《东港区2018年招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在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院系提供的全日制学习证明和就业推荐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其他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工作经验证明;
  (4)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发表的论文、作品、科技成果等;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进入考察范围时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选原则上不低于计划招引人数的3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百分制计分。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需不低于当日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考察和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低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本场面试结束后宣布,并在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2差额考察方式确定考察人选范围。考察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业成绩、专业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岗前培训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协议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进行岗前培训。人事关系委托东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经公示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经考核合格的,与新东港控股集团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之后,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被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按《新东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其它待遇参照《东港区人才引进政策》(东办发〔2015〕14号)执行。工作满6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可以择优调入事业单位。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引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信息发布网站: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zdonggang.gov.cn/)。本次公开招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东港区招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8250032

    (来源:东港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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