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孙晓)
年关将至,为保障农民工权益。岚山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自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2月15日开展为期2个月的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积极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
据介绍,该院强化对农民工讨薪讨债案件的执行监督,不仅让农民工打得赢官司,还拿得到钱。此外,该院还督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于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