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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明确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每村每年不低于9万元

发布时间:2017-12-22 08:38:04

  本网讯(记者 孟祥燕 通讯员 张增伦) 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加强我市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使用和管理,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市财政局出台了《日照市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细则》,通过明确保障标准和范围、加强支出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三方面,确保专款专用和运行高效,全面提升资金使用管理能力和水平。
  明确保障标准和范围。按照《山东省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我市明确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标准在县域范围内每村每年不低于9万元,各区县可根据财政状况、物价增长等因素,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保障。同时规定资金优先用于村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剩余部分可用于服务党员群众等其他必要支出。
  加强支出管理。我市主要从村干部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明确列入收支分类科目、实行“村财乡代管”、从严列实负面清单等五个方面加强管理。
  强化监督检查。大力推行村级审计工作,严格落实村民主议事、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强化乡镇党委、政府日常监管职责,将村级组织保障资金落实情况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纳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及对县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明确将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编辑:穆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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