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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文明创建“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22 09:31:52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创城交通秩序治理百日决战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决战誓师大会和全市公安机关“三创三推”大会战部署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以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打赢创城攻坚战,支队决定从现在起,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创城交通秩序治理百日决战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决战誓师大会精神和全市公安机关“三创三推”大会战部署推进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以归零心态,决战状态,树立必胜信念,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健全完善目标、问题、执行、考核体系,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全员化水平,确保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常态实施,交通宣传氛围浓厚,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升;
  (二)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现象明显减少,路口、路段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机动车违停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静态交通秩序明显规范;
  (四)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学生有序规范通行,无学生闯红灯等违法现象;
  (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科学、完好、规范。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支队成立以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李海防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大队、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城交通秩序治理百日决战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支队交通管理科(党委成员包保具体分工见附件1)。各大队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落实工作责任。
  市区各大队负责本辖区交通秩序治理百日决战工作,支队机关各科室、高速公路支队、莒县大队、五莲大队,按照支队要求,抽调警力支援集中整治工作。三、 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1各大队提报的创城路口;
  2.市区主次干道;
  3.学校周边道路;
  4.其它交通秩序乱点、堵点。
  (二)重点违法行为
  1.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闯红灯,行人翻越护栏、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随意加塞等“六大交通陋习”。
  2.非机动车逆行、越线停车。
  3.机动车驾驶人车窗抛物。
  4.酒后驾驶,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违法上路行驶等。
四、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市区交通安全设施问题和隐患,及时落实、督促整改。5月10日前,市区各大队要对辖区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标志标线、信号灯、行人过街设施、隔离护栏、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等是否清晰、齐全。对缺失或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要列出明细,属于交警部门负责的,立即整改;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的,书面通知有关部门督促进行整改。属于市级部门落实的,提报支队督促有关单位整改。此项工作由支队交通管理科牵头,直属、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港大队落实。
  (二)建立乱点、堵点清单,科学组织交通流。各大队要组织对市区交通秩序堵点、乱点进行全面摸排,制定科学改善方案,乱点、堵点清单及工作方案,5月20日前,报支队交通管理科。强化市区100个交通信号灯联网智能配时,推行社会化专业服务,进一步提升市区交通秩序管理水平。此项工作由支队交通管理科、科技科牵头,直属、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港大队落实。
  (三)完善管理措施,全面加大违法停车治理力度。各大队要详细摸排,在道路违停突出的路口、路段,增设禁停标志(参考式样附后)、增划禁停标线(市住建局负责的道路,支队已统一协调),增设电子抓拍设备。在施划黄色禁停标线路段违法停车的,按照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代码:13450),罚款200元,扣3分;在设置禁停标志路段违法停车的,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代码:13440),罚款200元,扣3分。以上违法停车在拍照固定证据时,照片要反映出违法停车所违反的黄色禁停标线或在路段设置的禁停标志,确保处罚证据充足。对违停车辆影响通行和安全的,要一律予以拖曳。此项工作由支队交通管理科指导、考核,直属、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港大队落实。
  (四)开展机动车礼让行人整治行动,提升市民文明礼让意识。要按照支队下发的《开展“礼让斑马线·共创文明城”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在创城的重点路口、路段,增设视频监控,5月11日起开始抓拍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同时,组建执法小分队,围绕创城提报的路口、路段,采取便衣取证、着装民警跟进的查处方式,加大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查处、曝光力度,7月份前取得明显效果。此项工作由支队交通管理科指导、考核,直属、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港大队落实。
  (五)强化路段、路口巡逻管控,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调整、规范市区主要路口视频监控,达到测评考核标准。加大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越线停车,行人闯红灯,行人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监控区域交通秩序规范有序。根据实际情况,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轻微违法的处罚有三种选择:一是现场缴纳罚款;二是接受教育半小时;三是协助民警执勤半小时。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一种执行,民警要留存处罚或教育记录,作为完成任务的依据。此项工作由支队交通管理科指导、考核,直属、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港大队落实。
  (六)加大中小学校周边管理力度,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一是各大队要对辖区学校门前学生集中通行道路上的限速标志、其他安全通行警示标志进行排查,对没有上述标志或标志不完善的,要列出明细送达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落实整改。二是继续在交通流量大的中小学、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设立护学岗,保护和引导学生、儿童通行人行横道,依法查处机动车超速、违法停放、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影响师生出行安全的非法校车、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黑出租”,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三是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学生、儿童的安全出行教育,督促加强对校车及驾驶人的管理。四是校园周边积极完善禁止停车标志、限时停车标志、电子监控,推进限时停车,依法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提高临时停车泊位使用效率。五是积极协调,争取学校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在高峰期无偿提供院内停车位,供接送学生车辆临时使用。六是积极与教育、交通部门对接,校内设立公交车、校车始发点和终点,集中接送学生,减少学生与社会车辆的冲突。七是合理调整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对校园周边人流大且集中的路口,具备条件的,实行机动车和行人分别放行。此项工作由支队交通管理科指导,直属、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港大队落实。
  (七)组织志愿者上路,协助维护交通秩序。4月27日起,在各主要路口,组织志愿者、驾校学员和记满12分培训学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劝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对志愿者、驾校学员、记满12分培训学员的培训、指导和考核。此项工作由支队宣教科、市车管所、培训大队及直属、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港大队落实。
  (八)广泛深入宣传,营造创城交通秩序治理浓厚氛围。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主渠道作用,组织开展文明出行知识宣传。通过交通违法曝光台,大密度曝光行人闯红灯、随意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越线停车,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群众做文明市民,自觉抵制交通违法。适时组织开展文明出行大型公益宣传活动。要深入重点单位、重点群体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此项工作由支队宣教科、直属、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港大队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严管重罚。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做到上路即执法、执法必管事。在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警要全程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保持警容严整,严禁扎堆、交头接耳,影响执勤形象。要坚持严格执法、严格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记分的记分,该拘留的拘留,绝不允许以情代法、私自放行、通风报信、说情干扰执法等。
  (二)量化任务,明确责任。支队在考核正常秩序管理工作的同时,重点量化大队查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工作任务(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越线停车,行人闯红灯),以及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乱停乱放工作任务(量化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大队量化到中队、到个人。支队实行每周一通报,大队每天一通报。针对部分违法难以收缴罚款的实际,要督促民警建好台帐,并利用执法记录仪作好记录,以便查证。实行民警个人申报查处工作量,大队全面核查,支队抽查制度。在量化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强化市区交通秩序网格化管理,要逐一明确考察路口、路段管理责任人,结合实际,实行路长制,明确管理责任。各大队路口、路段责任人明细于5月5日前报支队百日决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督察,严肃问责。支队领导要按照分工,带领分管科室人员深入路面一线对百日决战行动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支队纪委要强化督察问责,从政工科、交通管理科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成立督察专班,强化督导。督察专班每天高峰都要上路督导,发现的轻微问题,可以当面责令民警改正。对问题较多或情节较严重的,一律下达督察整改建议书。督察专班不认真督察、未及时下达督察整改建议书,也要倒查责任。
  百日决战期间,正式民警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责任区内交通违法多发、频发、反复发,一个月内被支队督察组发现1次的,当事人向大队作出书面检讨,报支队备案;被发现2次的,在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进行通报;被发现3次的,民警一律调离,视情对当事人、中队负责人和大队负责人作进一步处理。单位和民警无合理原因,未能完成勤务量化任务的,当年度一律不得评先树优。发现以情代法、私自违反规定放行、为违法当事人通风报信的,按规定倒查,对当事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加强控制,及时上报。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保质准确上报材料信息,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联系人:王婷,联系电话:7997887。

编辑:穆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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