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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姨出气,火烧姨夫情人房屋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5-05-19 16:44:20

     一男子觉得姨和姨夫感情不好的原因是姨夫有婚外恋,酒后持钢管闯入女方家想为姨出气,见无人在家就放火将房屋烧毁。近日,岚山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嫌疑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25岁的王某家住岚山区中楼镇,听父母说本村的李某(女)与王某的姨夫有婚外恋,导致其姨与姨夫感情不好。2014年12月15日中午,王某与其朋友一起吃饭,喝了一斤多白酒。饭后,王某与母亲到姨家串门,其姨埋怨说,两口子一个在楼上吃饭,一个在楼下吃饭,处于分居状态。王某听后非常生气,觉得姨和姨夫感情不好是因为姨夫有了婚外恋,便持钢管闯入李某家,想为姨出气。谁知没有人在家。为继续泄愤,王某将塑料编织袋引燃后扔至李某屋内的木床下。王某走出李某家大门口时,还碰见李某的婆婆背着孙子回家,王某说了一句“被我点着了”后忽忙离开。尽管李某的婆婆立刻喊人救火,但李某家的三间正房及屋内物品还是被烧毁。次日,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王某及其亲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各项损失2万元,被害人对王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岚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放火烧毁他人财物,且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案发后王某投案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记者 孙亚林 通讯员 张立新 马小婷 半岛都市报)

编辑: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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