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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 强根铸魂

——日照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系列报道(中)

发布时间:2017-05-19 09:20:31

  本报记者 王帅
  (一)
  在日照国企改革的历程中,创新是根本出路。要想把握发展的主动,必须争取国企改革创新的主动。
  从日照国企改革的大幕甫一拉开,组建日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与之同步进行,可以说,市委、市政府的这项决策本身,就是发展进程中的创新之举。事实上,在监督、管理、服务国企的过程中,创新的基因一以贯之。
  市国资委的成立,保障了国企改革发展驶入“又好又快”前行的正确轨道。成立之初,就明确提出国企党建必须进行强有力的统一管理,在制定国企改革发展监管工作规划时,同步谋划党的建设,把党建工作要求嵌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实现党建工作“落地生根”。
  “在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中,我们按照‘管资本就要管党建’的总体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作为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魏茂军说。
  于是,各国企在前进征程中,将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扎紧织密”监管体系,创新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提升———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构筑了“党委领导核心、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独立监督、高管层授权经营”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日照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抓党建促发展,开展“水务蓝映党旗红”党建品牌建设,深入提炼“水务铁军”等一线精神品牌。日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大力推行业务结构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等,全面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
  (二)
  长期以来,我市很大一部分国有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分属不同的主管部门,导致一些政府资源被闲置和浪费,资产经营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实现国有资产聚集、资源富集,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实现保值增值,急需大刀阔斧的改革。   改革,意味着在许多领域都要大行创新之举。我市从创新监管方式开始,对国资体系进行了“动刀”———
  积极探索推进集中统一监管。通过“统、转、纳、聚、购”五条渠道,把不同类型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拢起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资产纳入统一监管体系,并实现将文化领域资产、银行金融资产和事关民生事业的公益性资产由市国资委统一监管;
  注重做好分类监管。根据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情况,将16家市属国有企业按照功能定位分为三类,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和管控措施,便于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和个性化经营业绩考核;
  将改革的脉络延伸到国资系统的方方面面。通过建立国企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与企业领导人员分层管理机制,规范企业选人用人制度,改革实施分类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等,使各国企运行步入正轨,为增动能、立新功夯实基础。
  在一次次的改革创新实践中,捷报频传、成绩显著:目前市属国有企业达到16家,资产总额超过2000亿元,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如此大的国有资产体量,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中,越来越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
  (三)
  国企行稳致远,国有资产安全,都需要严格的监管来保障,否则,极易重蹈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交织、机制问题与监管问题叠加之覆辙。
  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市国资委在推陈出新中逐步完善监管体系,为全市国企的迅猛发展保驾护航。
  以各企业为“第一道防线”,督促各国企建成了涵盖各治理主体及审计、纪检、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体系。
  同时,不断开展派驻监事会工作,16家市属国有企业目前均已派驻监事会,国有企业监事会“全覆盖”监管机制已经建成。监事会既监督管理好经营业务,又督导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落实对董事、高管履职的纠正建议权、罢免或者调整建议权。此外,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的监督。
  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完善的国企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把加强顶层设计搭好制度框架作为推进改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全方位逐环节建立涉及规范履职待遇、董事会监事会管理、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等市级系统性改革文件和部门配套文件共22个文件的制度体系,构建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制度“闭环”,为监管工作作出了制度性贡献。
  严密的监管体系,防止了利益输送和国有资产的流失,为国企发展轨道设置了安全“护栏”。
  于是,从今天国有企业迸发出的巨大动能中,我们感知着其在改革创新中的华丽转身——— 国资体系祛除病害,充满健康活力,又好又快地迈出了坚实的足迹。
  从思路创新中开始,在体制机制创新中推进,于开拓创新中前行,日照国企改革之魂渐渐铸就,正引领国企朝着实现“追赶”“摘帽”的宏伟目标,一路高歌猛进。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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