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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建立完善巡察反馈整改新机制

发布时间:2020-06-08 16:16:11

  主流日照讯 区级领导在分管或联系部门巡察整改上责任不清晰、发挥作用不到位,怎么办?今年,东港区聚焦责任落实这个突破口,探索建立了区级领导参加分管或联系部门单位反馈会议的制度,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更加有力地传导巡察整改压力,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整改责任,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做实“四责协同”。

  围绕“知责明责”这个前提,该区制定了《区级领导参加分管部门单位、联系镇街道巡察反馈办法》和工作手册,将该项工作以“制度”形式及时固定下来,为区级领导履行巡察监督责任打下坚实基础。

  围绕“担责履责”这个关键,要求区级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做好分工工作、熟悉分管业务,又要抓好廉政建设,保证干部队伍不出问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时,相关区级领导根据反馈意见中的重点问题、个性问题发表意见,特别是对涉及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传导整改压力,推动形成整改合力。被巡察部门党组织对区级领导的有关要求逐条加以落实,切实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围绕“督责问责”这个保障,反馈工作完成后,相关区级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分管部门单位、联系镇街道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

  该制度建立后,不仅强化了东港区区级领导“一岗双责”责任担当,也使巡察整改合力更加凝聚,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得越来越实。(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史树梅)

编辑:任远
审核:孙翔宇
统筹: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