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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19-05-14 11:21:40

  主流日照讯 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划转为税务部门征收后,东港区税务、财政、人社、医保等多部门联合,构建起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新体制。

  东港区启用“金三”社保费征管系统征收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注重基础信息登记的完整性、准确性。新参加城乡居民保险人员(含新生儿)为登记对象,需到人社部门、医保部门前台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已参加过城乡居民保险的人员,经过基本信息比对直接确认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既可通过线下方式缴费,又可通过个人网上方式缴费,提高缴费方式的灵活性。线下缴费方式,缴费人可直接到税务大厅通过前台进行缴费,或通过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缴费,或在每年集中缴费期由代办人员统一代收代缴;个人网上缴费方式,缴费人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缴费,也可下载移动办税平台手机应用或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城乡居民误缴的社会保险费可以申请办理退付业务,缴费人需按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初审后,传递给人社或医保部门进行复核确认,根据确认的退费申请,由人社或医保部门将款项退还缴费人。(记者 姚彩虹 通讯员 王桂云)

编辑:刘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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