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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法院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标准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9-02-14 09:32:52

  2月11日,年后首个工作日,东港法院召开“司法行为规范年、标准年”活动动员大会,着力整顿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
  据悉,此项主题实践活动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对薄弱环节及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加强约束和整改。
  在活动开展中,该院将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治本之策,以严密规范的制度体系架起“高压线”,筑好“防火墙”,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不标准的司法行为。对“规范化、标准化”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修订完善涵盖司法流程、司法裁量、案件质量、司法权责、司法公开、诉讼服务六个方面的标准化制度,用标准化的尺度对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指导和评价,构建规范化、标准化司法的长效机制。
  同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清单,让法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扁平化、专业化原则设置审判业务机构,根据集约化、职业化原则整合综合部门机构,实现内设机构减下来、工作效能提上去的目标。
  完善新型审判管理机制,在加强案件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审判业务精细化管理,切实改变粗放式司法的现象。细化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充分落实院庭长对人力资源配置、审判工作调度、程序性事项审批、审判流程监督、整体质效分析、审判业务指导等事项的管理职责。促进信息化与审判监督有机结合,将立案、送达、庭审、宣判、执行、结案、归档的每个节点都纳入审判监督管理范围,实现司法活动全程留痕、违规操作自动拦截、办案风险实时提示。

(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郭晓艳 通讯员 樊艳潮 张伟)

编辑: 万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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