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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财政局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机制

发布时间:2018-11-26 08:43:53

  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东港区财政每年设立村级组织运转及基层党建专项资金500万元,不断推进集体经济薄弱村“清零发展倍增”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和运行高效,着力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提高运转经费保障水平。对区直选派第一书记的9个省定贫困村,每个村拨付5万元帮扶资金;对区直选派第一书记的3个集体经济空壳村,每个村拨付5万元帮扶资金;对29个选派第一书记的软弱涣散村,每个拨付3万元帮扶资金;对没有选派第一书记的38个集体经济薄弱村,每个村拨付3万元撬动资金,不断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
  确保发放到位。采取“分级负责、集中保障、总额达标”的保障办法,对村级运转经费实行全额保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的要求,明确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责任,克服地方财力紧张,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范围逐步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确保及时发放到村,落实到人。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将村干部报酬打卡发放到位,同时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动态调整,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
  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乡镇财政所设立专账、专款专用,建立起统一的“村财乡代管”模式,切实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从严列实负面清单,严格实行村级“零招待费”,不属于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范围支出的一律不得列支。健全落实村民主议事、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及时公开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用情况。大力推行村级审计工作,强化对村级组织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督。

(通讯员 成蕾)

编辑: 万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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