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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验收

发布时间:2018-03-16 15:12:14

  3月13日至14日,经过省专家组实地检查和现场质询后,莒县顺利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验收。
  评审中,专家组先后实地查看了莒县7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并就立项批复、施工方案、示范效果等进行了重点检查,一致认为莒县在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上,组织精心、措施到位、亮点颇多,为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果。
  据了解,2012年以来,莒县共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12个,主要以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为主,总建筑面积57.65万平方米,折合应用面积32.31万平方米,全县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达到20%以上,新建住宅建筑太阳能应用率达100%,超额完成了财政部、住建部下达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任务。

(记者 王霞 通讯员王晓龙)

编辑: 万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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