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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环保分局疏堵结合禁烧秸秆

发布时间:2017-06-20 08:39:01

  5月份以来,东港环保分局在市、区有关部门积极督导配合下,充分调动各镇街道积极性,明确禁烧责任,加强巡查督查,实施生态补偿,全面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9个镇街道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由镇长(主任)任组长,成立以区监察局、区督察考核局牵头,区农业、交通、环保等部门配合负责的两个督查组,对全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截至目前,已巡查50余次,出动车辆120台次,参加秸秆禁烧执法巡查1400余人次,发放、张贴宣传秸秆禁烧公告20000余份,悬挂秸秆禁烧条幅1600余条,组装宣传车20台。
  建立包保网络,严格落实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确立镇街道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负责同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实行区住建、农业、环保等9部门分别对9个镇街道进行包保,督促有关镇街道严格落实禁烧工作要求。
  开展督导巡查,严格奖惩问责。区公安、农业、农机、环保及乡镇综合执法部门分别成立执法队伍,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的原则,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禁烧期间,区禁烧办进行集中办公,各镇街道集中执法,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盯紧盯死,严防死守。实行严惩“第一把火”,对卫星通报、巡查发现的焚烧现象及痕迹的,实施严格责任追究,扣除生态损害补偿资金。(记者 王小宁通讯员 郭英霞)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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