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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提高低保五保供养标准

发布时间:2017-04-24 09:02:28

日照新闻网讯(通讯员 潘丽)为加强和改善民生,提高城乡困难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据《日照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东港区决定提高城市、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
  自2017年1月1日起,东港区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20元,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4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调整为城乡低保标准的65%。全区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年6700元和5300元。据悉,此举将惠及全区低保对象9200多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243人,分散供养对象1140人。
  目前,东港区社会救助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城乡困难居民救助标准不断提高。据了解,东港区将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批管理,强化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信息比对、公开公示、督促检查等工作,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及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提高低保审批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编辑:孙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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