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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工商局全面落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发布时间:2017-03-10 09:06:56

日照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凤华)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3月1日起,东港区工商局全面落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这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除8种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外,凡属于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均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首先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进行公告,若45天公告期内无异议,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由工商登记业务人员进行审核。

编辑:孙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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