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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发布《广场活动文明公约》

发布时间:2017-06-19 09:49:19

  本报讯(记者 孟凡虎)6月17日,东港区《广场活动文明公约》正式发布。
  《公约》包括传播健康、传递文明,遵守公德、维护秩序,快乐自己、关心他人,文明友善、和谐有序,尊重传统、倡导新风等5个方面。公约倡导活动场地尽量远离住宅、学校集中区域,不占用公共道路、停车场、临时停车位,不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要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爱护活动场所公共设施,呵护公共绿地,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贴、乱画;开展广场舞等带有声音伴奏活动,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避免干扰他人休息。逢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应暂停广场舞等有声音伴奏的广场活动。
  《公约》还要求严格遵守“文明日照20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活动队伍之间要文明礼让、互帮互助,不以年龄、舞种和表现水平相比较,不得恶意比拼音量。要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友好协商,理性化解误会矛盾。要尊重活动所在地的民风民俗、宗教传统等,主动加强与所在村(社区)的沟通联系,善于听取村(社区)的意见建议,遇有本村(社区)里有丧事的,应暂停娱乐活动。积极摒除传统陋习,倡导树立文明新风。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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