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作为当代高科技产物,不仅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而且深刻影响着文化发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迫切任务。”同时,着眼于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着力强调要“依法管理”、“加强网络法制建设”、“依法惩处传播有害信息行为”等。当前,通过依法管理网络信息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已成为文化建设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和迫切任务。
网络有害信息的表现形态。依法管理网络信息,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需要把握网络有害信息的表现形态。概括而言,我国网络有害信息主要有四种表现形态:一是危及国家安全信息。无所不在的网络打破了国家疆域界限,把世界各国连成一体。网络信息的疆域已经不再是传统的疆域,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合虚拟空间。由于西方发达国家掌握着网络传播主导权,网络便成为它们推行西方意识形态的工具,使我国的国家安全面临严峻的网络信息挑战。二是色情信息。长期以来,我国严厉打击各种色情活动,色情信息传播得到有效遏制。但网络传播技术不断对传统色情信息管理提出挑战,一些人大肆传播网络色情信息,污染社会环境,严重损害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三是侵权信息。各类网络侵权事件每年都以较高的速度递增,侵权形式越来越复杂多样,后果越来越严重。以侵害公民名誉权、隐私权和肖像权为代表的网络侵权信息,使许多无辜公民遭受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失;以侵犯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网络侵权信息,损害我国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四是虚假信息。每当发生公共突发事件,网上就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虚假信息,加剧公众恐慌心理,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稳定。